某旅游咨询服务公司的女秘书被解聘了。原因是她上班未化妆,未涂口红。那么,上班女性到底需不需要化妆,它对公司和个人有何影响?
张裕臣说,在国外,一些年轻的女秘书就是上班化妆,涂口红,下班后就卸妆。她们特意在办公室里为自己准备了一双高跟鞋,上班时换上,下班就穿上休闲鞋。公司注重女士的装束,每月还给她们免费做美容,男士就没有。我想,大部分客户喜欢和香水浓的女士谈生意,我们既然在公司上班就应处处为公司着想,处处树立自己的形象。
文瑞对此不以为然。他说,化妆的结果是让每个人都是一张“职业脸”,并没有产生什么亲和力。级别高的就是一幅冷漠、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,一般的就是那种要么谄媚要么对什么都不满的样子。我很怕同这些人打交道,因为从她们涂着口红的嘴中吐出的总是冷冰冰的话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即使妆化得再漂亮,她所代表的企业形象也不会好到哪去。
张平律师认为,公司的规章制度通常是国家法律法规在一个企业内部的具体体现。假如一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明文要求所有员工要化妆上岗,包括涂口红,那么,员工没有涂口红,就是违反了公司内部的法律,被辞退就是合法合理的。反之,公司没有明文规定要求化妆,员工被辞退就有失公允。
(《华商时报》2001.3.31)